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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指标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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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指标解释 1、学年
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当年的九月一日到第二年的八月三十一日。
学年初:是指第一学期开学时。
学年末:是指第二学期结束时。
2、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的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学校(机构)代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学校(机构)不能自行编码。
办学类型: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其他机构。
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是指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等各种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类型,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调整为统一的办学类型,即中等职业学校。
其他机构是指承担中等职业教育不计校数的教育机构(包括停办的学校和高等学校附设的中等职业教育机构)。
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教育机构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的组织和个人。
中央部门是指中央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及全国性的人民团体。代码使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编的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
地方教育部门是指县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
地方非教育部门是指县级以上非教育行政部门的其他部门,包括行政部门、国有企业和行业部门。
民办是指经县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
3、学生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是指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及其他机构招收的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全日制学生:是指接受全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非全日制学生:是指利用业余时间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培训学生:是指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接受各类培训教育的学生。
资格证书培训:是指接受培训的各类人员经过学习及考试合格,取得达到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岗位证书培训:是指接受培训的各类人员经过学习及考试合格,颁发岗位合格证书和上岗任职聘任书。
毕业生数:是指上学年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取得毕业证书,实际毕业的学生数。
招生数:是指本学年初,实际招收入学的注册新生数。
注册学生数:是指上学年登记注册的学生人数。
在校学生数:是指本学年初,具有学籍的注册学生数。
预计毕业生数:是指本学年末将毕业的学生数。
结业:是指具有学籍的学历教育学生学习期满,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不及格或其他方面不合格,未予毕业而发给结业证书的学生。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4、教职工
教职工数:是指在学校(机构)工作并由学校(机构)支付工资的教职工人数,人员包括①在编人员,即根据原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学校的人员;②聘任制人员,即人事制度改革后,学校(机构)招聘录用的长期、全时工作人员。聘任制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学校但档案不在学校。
教职工数包括校本部教职工、校办企业职工、其他附设机构人员。
校本部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行政人员:是指从事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
教辅人员:是指从事教学辅助工作,为教学服务的人员。包括图书馆的管理员、资料室的资料员,电化教育馆人员,实验室实验员以及直接为教学服务的绘图、摄影、仪器修理、模型制作等专业技术人员。
工勤人员:是指校本部的工人和勤杂人员,包括教学辅助单位的工人。
聘请校外教师:是指学校聘请校外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聘期为一学期以上。
双师型:是指既有教师资格职称又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
5、资产、校舍
占地面积:是指学校具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所占用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农场、林场的占地面积。
绿化用地面积:是指学校占地面积中集中用于种植花草、树木以及天然林的土地面积。
运动场地面积: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图书、资料:是指学校图书馆拥有的正式出版的书籍和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的载体是光盘。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置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置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类;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校内部门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8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应纳入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非学校产权:是指由社会力量投资提供的办学资源。包括独立使用、共同使用两类。
独立使用是指学校独立享用社会力量提供的办学资源。
共同使用是指本校与其他学校共享社会力量提供的办学资源。
学校产权建筑面积: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临时搭用的棚舍的建筑面积。
被外单位借用是指被外单位借用、占用一年以上的建筑面积。
危房面积是指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的建筑面积。
当年新增面积是指当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
正在施工面积是指学校投资建设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
教工住宅是指学校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的教职工住宅。
非学校产权建筑面积:是指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提供给学校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学校租借用一年以上的建筑面积)。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统计时间 统计时点是本学年初即本年的9月1日。统计时期是上学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 中职基 1-1 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1、学校的办学类型码具有唯一性,应该按照学校被审批时确定的学校类型填报,办学类型采取涂黑方框的方式选项。 2、学校的举办者应该按照学校被审批时确定的隶属关系填报。 中职基2-1分专业学生数 1、本报表只统计招生计划在本校所招收的各类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2、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栏填写各类小计为:调整后中职全日制学生(10)、其中:女(11),调整后中职非全日制学生(20)、其中:女(21),普通中专学生(30),其中:女(31),成人中专全日制学生(40),其中:女,(41),成人中专非全日制学生(50),其中:女,(51),职业高中学生(60),其中:女(61)。 3、中职分专业各类学生类别码为:调整后中职全日制学生(12)、调整后中职非全日制学生(22)、普通中专学生(32)、成人中专全日制学生(42)、成人中专非全日制学生(52)、职业高中学生(62)。 4、调整后中职全日制学生、调整后中职非全日制学生、普通中专学生、成人中专全日制学生、成人中专非全日制学生、职业高中学生各类小计后填写分专业学生数,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统计用)》填写,专业代码栏的填写方法前二位为类别码,后六位为专业代码,如:调整后中职全日制学生“种植专业”为12010100。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统计用)》中没有或新增的专业,专业名称用新增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按专业类填报,即专业代码前四位为专业类识别码,是不可自行编制的,后二位00至99为新增专业的识别码,是可以自行编制。如:新增的“某某种植专业”属于种植类010100,那么新增专业名称为“某某种植专业”,专业代码为010101。如果新增的专业不属于各专业类,专业名称为“某某类新专业”,专业代码按科类填报,即专业代码前二位为科类识别码,是不可自行编制的,后四位用9900。如:新增的某某专业属于农林类010000,那么新增专业名称为“农林类新专业”,专业代码为019900。 6、专业相同年制不同应分别填报,学习时间是二年半或三年半的年制应填三年或四年。 7、毕业生数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统计单位是人。 中职基2-2 在校学生年龄情况 在校学生年龄以九月一日满周岁计算。 中职基2-3-1 学生变动情况 学生变动情况,是指上学年初报表报出后至本学年初报表填报前在校学生变动情况。 中职基2-4 在校学生中其他情况 残疾人的定义用国家残疾标准。 中职基2-5 其他学生情况 结业生数为上学年度实际结业的人数。 中职基3-1 教职工情况 职称对应:高级讲师对应副高级,讲师对应中级,助理讲师对应初级,教员对应无职称。 中职基3-2 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岗位分类情况 岗位分类情况是学校教务部门按当年教学计划安排授文化基础课、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的教师数。 中职基3-4 专任教师年龄情况 专任教师年龄以九月一日满周岁计算。 中职基3-5 分科专任教师数 分科专任教师数是根据专任教师所从事的专业按科类进行分类统计的专任教师数。 中职基4-1 资产情况 统计时点是8月31日。 当年新增的时期是上学年。 固定资产总值(其中:教学、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以财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共同使用的办学资源应按学校使用情况填报。如:三个学校共同使用一个图书馆的10万册图书,各校填报共同使用的图书、资料册数应为10万册。 中职基4-2 校舍情况 统计时点是8月31日。 当年新增的时期是上学年。 非学校产权的学生公寓只填报独立使用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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