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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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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

 

  

 

为加快湖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战略,为我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特制定本规划。

在教育层次上本规划兼顾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在教育类别上统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在学校隶属关系上统筹教育部门办、其他部门办和民办等不同举办者的学校。在地域上兼顾城镇和农村。在时间跨度上,本规划自2006年至2010年,适度展望2020年。

第一章  教育现状及教育发展环境分析

一、教育现状

1、教育规模。湖州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601所,在校生45.85万人。其中,普通高校3所,在校生1.43万人;成人高校1所,在校生0.8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9所,在校生4.17万人;普通高中23所,在校生4.82万人;初中118所,在校生10.43万人;小学262所,在校生18.26万人;特殊教育学校2所,在校生0.06万人;幼儿园163所,在园幼儿5.85万人。

2、普及程度。2005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4 %,达到基本普及要求;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98%,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93%,义务教育已实现高水平普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9.04%,高中段教育基本普及;全市高考上线率自1996年以来在全省名列前茅;按我市高中毕业生入高等学校人数统计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省统计局的评价口径)达到32.5%。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发展阶段。全市各项教育普及指标均比“十五”末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4年底,全市5个县(区)、61个乡镇已全部成为省教育强县、教育强镇。

3、教育投入。十五期间,全市教育投入共79亿元。普通中小学用地面积扩大334万平方米,增加50.25%;校舍建筑面积扩大106万平方米,增加46.03%。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2005年全市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校均学生分别达到694人、884人、2098人、1438人,高于全省平均。

4、师资队伍。2005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分别达到92.91%99.25%98.53%95.48%81.67%。其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由“九五”末低于省均转为高于省均。小学、初中高于规定学历专任教师比率分别达到69.02%61.95%,比“九五”末成倍提高。

教育事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正朝着教育强市的目标稳步前进。

二、“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形势

“十一五”期间,湖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提出了增强“三力”,“率先崛起”的战略抉择,提出了科教兴市的战略路径,教育不仅要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要继续保持适度超前发展的良好态势。人才的培养,人力资源的开发,是全面提升湖州市综合竞争力的基本战略。全面提升湖州教育发展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满足湖州人民接受更充裕、更均衡的优质教育的客观需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对照周边地区教育发展的水平,我市教育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与矛盾,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面临新的挑战。

普及十五年教育与均衡发展的目标尚有差距。幼儿段、高中段普及程度相对薄弱,幼儿教育、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相对九年义务教育还较低,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还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中教育资源仍显不足,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有待改善和提高。残疾学生、贫困学生、民工子女等弱势群体还需得到更多关爱。

教育投入与教育发展的需要及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尚有差距。小学、初中、高中段学生生均教育经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教职工的经济待遇偏低,教育投入亟待加强。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有差距,实验实训装备条件不足,“双师型”师资缺乏,学生的职业技能需进一步加强。

教育体制及管理运行机制与日益发展的经济、社会的需要尚有差距。“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尚未完全落实。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程度不同地脱离实际;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任重而道远。

发展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与矛盾,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创新破难,在教育又快又好的发展中认真加以解决。

第二章  教育发展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湖州教育发展全局。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巩固提高普及从学前到高中十五年教育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提高湖州市民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政治体制和科技创新体系相适应的具有湖州特色、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湖州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率先崛起,为提前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本规划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原则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主要目标

2010年,全面普及学前到高中15年教育,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5%,其中农村92%。积极实施托幼一体化教育, 0-5周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普遍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全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9%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实行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免费12年教育,适学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全市普遍实行小学6周岁入学。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达到95%,其中农村92 %。基本满足初中毕业生升学需求,逐步提高高中段学校的教学质量。

----全市18-22周岁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45%

----小学、初中、高中段专任教师均达到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幼儿园教师专科、小学教师专科、初中教师本科、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到50%80%80%5%以上。

----小学、初中、高中段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达到或超过省平均水平。

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普及高等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国情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文明习惯养成等基础道德教育。加强纪律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全人格,提高素质。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德育研究和德育实践,进一步深化德育导师制,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力量,优化教育环境,提高德育工作实效。积极争创省级“绿色学校”50所,市级“绿色学校”100所,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100所,示范家长学校50所;市和县(区)要建设青少年社会实践、科普教育、法制教育、生态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济发达的乡镇也要建立青少年学生实践活动基地。打造平安校园,建设和谐学校。到2007年,各县(区)均要建立农村学校综合实践场所,至少建有1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学校的教育资源在假日要向青少年开放。

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课程改革为抓手,推进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加强体育、美育、科技、外语、计算机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建立多种学生社团,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特别要重视农村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学校艺术教育课程开设率和教学质量,改变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落后的面貌,创建中华民族民间优秀艺术传承学校,弘扬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优秀传统。

学校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面发展,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片面追求分数等突出问题。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学业成绩监测评价制度,全面实施小学学业成绩评定等级制,大力推广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报告单和正面鼓励学生的评语制度,促进学生全面、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不断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的办学责任,完善管理体制,促进农村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

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引入竞争机制,精减冗员,分流富余人员,鼓励教师合理流动。全面推进全员聘用合同制。形成竞争上岗的激励机制。建立精简、高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大学校后勤改革力度,推动高中段以上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后勤服务。

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要把民办学校纳入整体布局规划,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举办高中段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有条件的也可举办高等教育。指导和扶持民办学校上规模、上档次,尽快走上质量立校的办学路子。积极组建有关教育集团,实施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大力发展优质教育。

三、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战略。

以义务教育教学条件均衡化发展为抓手,着力加强农村教育,进一步推动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扶持,改造薄弱学校,办好每一所学校,至2010年全市98%的初中、小学达到等级学校标准,提高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坚持和完善政府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与研究,努力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积极探索0-2周岁幼儿早期教育。加大示范幼儿园建设力度,力争创建一批省市示范幼儿园,不断扩大优质资源。重点抓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尤其是贫困农村、山区要充分利用中小学校网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来发展幼儿教育。

进一步发展特殊教育,办好市聋哑学校、办好弱智学校,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工作,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积极探索和试行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段两头延伸的试点工作,使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

四、扩大高中段教育规模,普及高中段教育。

根据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需要,统筹考虑学校结构、布局,充实提高现有学校,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加强现有省级重点高中建设,在教学和研究上出成果、出经验。积极支持和鼓励普通高中争创省等级重点高中,争取有更多的普通高中进入省级先进行列,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总数达到18所。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高中。

中等职业教育要立足本地、面向长三角,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培训技能型人才,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实用人才和智力保障。用科学发展观优化整合职教资源,在打造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各校专业建设中根据科学规划、强强联合、优化整合,实行设施师资互补、专业互补、资源共享原则。通过联合、合并、重组,建设好一批规模大、水平高、有特色、效益好的示范性职业学校及特色优势专业,使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的数量、质量、结构、效益等方面协调发展。市区重点办好3所在校生3000人以上规模、专业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县重点办好1-2所规模大、效益高的综合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至2010年,建设成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7所、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1所,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6所、省级重点技工学校1所。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在设置标准、学制、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材、质量评价、培养规格、招生政策、劳动就业等方面逐步向一体化标准发展。2010,全市要建成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5个,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个,建成省级示范专业20个,市级示范专业40个。国家级重点学校建设4-5个主干专业,省级重点学校建设3-4个主干专业,其他学校建设1-2个主干专业。建设校企紧密结合的生产、科研一条龙的实训基地5个,培养培训初、中级技能型人才5万人。

五、积极稳妥地发展地方高等教育。

重点办好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广播电视大学。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东扩工程,是我市高等教育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湖州师范学院东扩新增用地59.3公顷(约890亩)新增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总投资5.77亿元。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东扩工程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8.1公顷(约271亩),新增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总投资1.76亿元。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力争2010年完成二期工程。

湖州师范学院在保证中小学师资培养数量的前提下,扩大非师范类专业的招生。2010年,本科专业数达到40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示范实验中心2个,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人,基本形成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专业体系。力争在2010建设成为一所综合性大学。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要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的中、高级实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2010年,使学校高职专业总数达到30个,形成具有自身优势、地方特色的专业体系和主干专业。省级重点专业2-3个。全日制在校学生达到5500人。力争在2010年达到全国示范高职高专学校建设标准。把学校建设成“全日制教育为主体,成人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举,具有地方性优势、开放性特点、专业特色鲜明,多方位服务社会的地方性高职高专学校”。

加快湖州广播电视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电大系统的教育资源和现代教育手段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本科、专科和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开展各种岗位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发挥电大在成人教育体系中的“龙头”作用。至2010年,全市电大建设成具有20个左右常设专业,各类远程、开放、业余在校学生5000人以上的新型电视大学,其中市电大在校生3500人左右。建立校内外实践基地28个。积极开拓远程教育,依托名校,建立34个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安吉分校升格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安吉学院。

在办好现有地方高等院校的同时,积极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依靠长三角地区优质充裕的高教资源,积极与外地高校联合办学,引进教育、管理等经验,吸引师资、科研等资源。进一步提升我市高等教育的和质量和水平。

六、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

2002年全市已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但学校布局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根据当地人口的变化、“城乡一体化”推进的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各类学校的布局,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提高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化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充裕、优质教育的权利。在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中,市、县(区)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基本做到高中向县城、初中向中心镇、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聚。

抓紧实施湖州市区高中段学校第二轮布局调整,完成吴兴高级中学、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三大迁建工程。吴兴高级中学征地9.95公顷,建筑面积6.75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浙江信息工程学校征地17.2公顷,建筑面积10.72万平方米,总投资1.38亿元;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征地16.2公顷,建筑面积10.35万平方米,总投资1.26亿元。三项工程总投资3.84亿元。

七、实施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工程。

加强师德教育和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倡导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对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手段的培训,提高教师掌握和使用现代教育手段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制定全市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建设规划,以市内外教师培训机构为主体,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校本培训的作用,努力构建职前职后教育相沟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教师教育模式。要借助互联网及卫星电视网,充分利用教育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全市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继续通过自考、函授等多种形式,逐步提高在职教师的学历层次。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对教师进行新一轮全员培训。

加快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大力培养教授、博士,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各种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到2010年,骨干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10%

加大师资培训经费保障力度,落实省政府的规定,县(区)财政按每年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学师资培训。

2010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合格率均达到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小学、初中、高中段专任教师均达到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幼儿园教师专科、小学教师专科、初中教师本科、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到50%80%80%5%以上。职业高中专业课“双师型”教师达50%。提高高校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加强与国内外学校的合作交流,积极从国外和市外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高职称高水平的教师。到2010年,全市评选市级中小学名教师600名,名校长60名。

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教师社会地位。今后凡是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性津补贴均必须列入财政预算内支出。

八、加强教育教学研究。

切实加强市县两级教科研部门的建设,建立健全教科研网络,继续完善教科研员公开招聘制度,配齐配好学科教研员和教科员,特别要注意配好教育教学评价和德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研究人员。建立健全教科研员培训进修制度,努力提高教科研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教师服务,为学校服务,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建立健全校本教研制度,注重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和教师继续教育的结合,促进学校的发展。

围绕新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育思想、理论、体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研究和创新,重视教科研成果推广和应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加强地方和学校课程建设,组织编写地方课程教材,指导和审定校本课程,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的提高,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积极开展国际、地区及学校之间合作办学、师资交流、联合培养人才、教育教学合作和外籍学生教育管理等领域的研究,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教育及促进教育与经济、政治、科技和文化紧密结合的成功经验。

九、加快构建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坚持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形成多元办学、多形式培养人才的格局。各级人民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以“3+2”和“5年一贯制”等方式加强高职院校和中职院校的联系和合作,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办好公办职业教育的同时,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鼓励行业、企业以单独办学、联合办学、与公办职业学校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坚持面向社会和市场的办学方向,采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订单式”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模式,培养企业所需的实用型人才。

以推进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要内容,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全面实施“双百”工程,提高我市广大职工和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快乡镇成人学校基地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全市所有乡镇都要建设好一所满足当地各类培训或提供教育服务的成人学校。积极发展农民技术培训、职工岗位培训,发展高中后、大学后成人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推进农村的社区教育、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城市和中心城镇要重点发展社区教育、自修大学,筹建社区学校,加强继续教育。筹建湖州市社区学院,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社会成员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区域性中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使其成为当地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的成人继续教育基地。城乡学校可采取一校多牌、日校办夜校等办法,成为社区、乡村基层文化、科技和教育基地。

加快实用型技术人才培养,由市发改委牵头,制订我市实用型技术工人需求规划。各行业、企业、机关单位要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制订学习培训规划,加强干部职工在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转岗培训,努力提高再就业能力。

逐步构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沟通的社会化终身学习体系。

十、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开展多层次信息技术培训,推广应用以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视听技术为主要标志的现代教育技术。以城域教育网为依托,实施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到2010年,实现“四通”:建成高速安全、布局合理、多种接入方式并存的、覆盖全市范围的城域教育网的“物理通”;实现教育管理信息资源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资源通”;构建以网络视频、卫星通信和有线电视为主要载体的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的“教学通”;建立由学生库、教师库、公文库等组成的教育管理数据库系统的“管理通”。小学、初中和高中光纤专线接入率分别达到90%100%100%,做到全市所有学校均可通过城域教育网共享优质资源。有计划地优化各学科教学仪器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配备,推进以应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和多媒体视听设备为主要标志的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使学校逐步完善计算机网络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广播系统和通讯系统。使湖州教育信息化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与国际接轨。

第四章  主要措施

一、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加大教育投资力度。

依法建立适应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财政制度,构建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的和保持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体制,确保教育经费的依法投入。严格按照教育法的规定,保证教育经费增长。要将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全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期稳定保障机制,依法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由县级财政统发制度,凡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中由县级以上政府出台的津补贴等都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预算内经费予以保证,不把缺口留给学校。确保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经费,确保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为重点,县(区)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落实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由财政定额拨付的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应该担负起基础教育的办学责任。基础教育经费支出应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计划单列。各级政府应做到“三个增长”(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两个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要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预算内总支出的比例,每年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要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各级财政每年超收分成部分和财政预算外收入,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每年财政预算外收入,也应按一定比例切块划出作为教育专用基金。各级政府要将土地净出让金的2%5%的比例用于教育。各级人大和政府监察、审计和教育督导等部门要对本地区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审核。当年安排不足的,次年必须予以补足并列入增长基数。乡镇政府要担负起农村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的职责,安排幼儿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的经费。

进一步加强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规范和完善城乡教育费附加和建筑地方高等教育费征收使用办法。各级政府征收的所有教育费附加必须依法纳入教育专户,并专款专用。

加强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统筹工作,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用于教育。其中50%由市县两级政府统筹用于发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今后应进一步提高统筹比例。

校网布局调整后学校空闲的土地、校舍及财产置换后的经费必须全额投入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9条、第60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自愿量力原则,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新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或危房改造和修缮,不得挪作他用。要继续鼓励支持社会集资办学和捐资助学。提倡定建设项目进行集资的办法筹措经费,做到专款专用。集资目的、建设项目和集资金额款项来往都必须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教育基金会制度。建立政府资助贫困学生入学的助学教育券和各种资助基金制度。市、县(区)各建立100万元扶贫基金,专款用于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界投资举办学校,或出资参与公办学校的建设;鼓励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内地公民捐资助学。

优先安排教育用地。对教育建设项目所需征用耕地,优先足额满足,优惠减免征地费用,简化征地手续。

二、优化教育管理机制。

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办学职责,县级政府要切实担负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教师和校长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明确县乡两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严格人事编制管理,按国家和省制定的人事编制标准,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编,建立编制报告和定期调查制度。强化县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发展教育的责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化以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教师资格准入制、结构工资制和考核奖惩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试行校长任期制。逐步建立起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认真落实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继续推进高校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建立教育审计和教育评估事务所,逐步形成相对独立的教育审计和教育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经费和财务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三、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坚持“强化督政、兼重督学”的教育督导方针。开展教育现代化的督导评估制度,健全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充实教育督导人员,充分发挥各级督学的作用。建立和健全包括办学基础性水平评估和发展性等级评估两个方面的教育督导制度以及科学的评价体系。完善对县级党政领导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制度,督促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依法建设教师队伍,依法教育行政,依法规范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校及其办学者的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强县强镇建设,实施现代化教育示范强镇的创建工作。建立对县(市、区)及学校的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

四、加大依法治教力度。

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组织领导、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法律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教育政策。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行政执法职能。加大教育执法力度,依法确保教育投入,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一支法律意识较强、素质较高的教育执法队伍和监督队伍。进一步完善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制。

五、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认识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作用。继续坚持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各级党政领导联系学校等制度,把教育现代化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和需求制定本地区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要保证依法足量投入教育经费。加强各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管理,宣传、组织、计划、财政、经济、税务、物价、规划、土地、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工作。

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要加强民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和健全民办学校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