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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08年春季学期学生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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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春季学期学生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通知,为确保2008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请各学校于2008年1月底前做好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录入学生资助系统的2007年秋季学期学生信息(包括困难学生信息)已自动转入2008年春季学期。请各学校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登录学生资助系统(http://www.czjkw.net),录入并确认相关信息。 (一)在[学校基本情况]模块中录入学校基本信息。 (二)在[学生资助管理]模块中进行学生的增减及信息修改,具体在“学生管理/学生维护”菜单下完成,需将全部在校生都录入系统。并根据相应的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教育券及营养券的确认。 (三)收费项目及类别项目对应,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致电教育部门,先撤销“已复核”状态,恢复为“原始状态”后,学校方能作修改。 (四)中职学校农业种养专业,请在“基础资料维护/专业”菜单中操作。 二、具体资助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1、对持有低保证和特困证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2、对低收入C证的家庭子女及少数民族学生免课本费,作业本费。3、对持有低保证和特困证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残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享受爱心营养餐。 (二) 普通高中:1、对持有低保证和特困证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学费、代管费;2、对低收入C证的家庭子女免学费、代管费。 (三)中职学校:1.持有低保证和特困证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的免学费、代管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 2.对低收入C证的家庭子女免学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 3.其他高一、高二年级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不用在电脑中进行教育券处理,由系统根据学生人数自动生成资助金额(每人每年专业助学1000元的也不用在电脑中进行教育券处理,单独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三、请各学校于1月底前完成学生信息修改录入工作,并做好教育券、营养券的确认工作。联系电话:2398593; 联系人:朱丽芬。 湖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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